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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克山县秸秆还田离田机具
省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办、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克山县秸秆还田离田机具省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克山县秸秆还田离田机具省级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增加我县秸秆专用机具保有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能力,按照《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9〕16号)《关于规范使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的通知》(黑秸联办〔2019〕5号)及《关于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黑秸联办〔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和补贴范围
(一)补贴原则
1.坚持突出补贴重点原则。以政策激发农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购置秸秆离田还田机具的积极性,发挥优质农机具的主力军作用,推进全县秸秆离田还田工作高效开展。
2.坚持改善装备结构原则。抓住补贴政策有利契机,引导农机户和各类农业生产组织选购先进、优质、高性能的实用农机具,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3.坚持严格补贴程序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开展省级累加补贴工作,做到规范、公开、透明、公正。
(二)补贴范围。国家补贴范围内,2019年至2020年4月1日前购置、已录入补贴系统合格且符合省累加补贴条件的机具。补贴种类是在2019年度至2020年春耕生产中开展秸秆处理生产作业的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翻转犁、具有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圆盘耙、水稻秸秆深埋旋耕机、打(压)捆机、安装打捆装置的收获机、搂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埋茬起浆机(水田搅浆平地机)、免耕播种机还田离田的各类专用机械。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额度测算
(一)补贴对象。2019年至2020年4月1日前购置180马力以上拖拉机、秸秆专用机具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购机主体。
(二)补贴标准。购机者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所购机具前两年市场最低销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
(三)补贴额度测算。
1.同品牌同型号机具,以前两年全省购机补贴系统为准选择最低销售价进行测算。
2.同品牌同型号机具,在前两年最低销售价高于2019年购机价格时,只有一种价格的产品以2019年当年购机的实际价格确认,有多种销售价格的以该产品2019年最低价格测算。
3.对无法取得前两年该型号产品销售价的新产品,在前两年全省购机补贴系统中按前两年同品牌同档次(拖拉机按同马力段)最低销售价测算;如无同品牌同档次(拖拉机按同马力段)产品销售,则按同档次所有产品最低售价测算;当同档次所有产品最低售价高于该产品的销售价时,以购机时同品牌同型号的最低售价测算。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国补申报合格,并已开展秸秆处理作业的机具。
2.拖拉机和相关机具开展秸秆处理作业的必须有作业所在乡村或农机部门出具的作业证明。
3.购机者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所在乡镇提出补贴申请,填报农机购置补贴累加申请表,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人机合影照片、机车落户证照复印件、信用社账号(合作社账户)等材料。
四、申报补贴时间。受理申请补贴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
五、受理兑付程序。乡镇负责购机补贴的申报受理工作,对申报者的相关资格、机具实物进行审验(见人见车见具、手续合规齐全),合格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出具相关作业证明材料,确保获得补贴的机具资质真实准确。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补贴申报手续材料进行复核汇总,确认补贴资金额度,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报表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依规、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申报资格审核、机具核实确认、归档备案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购机补贴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对乡镇上报的补贴机具合理测算补贴资金额度,做好补贴对象公示工作。县财政部门依规、按程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各乡镇及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提高效率,切实做好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工作,实现便民高效。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对申请购机补贴者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办法、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确保累加补贴工作规范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1.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申报表
2.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申报信息表
3.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资金汇总表
4.累加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5.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机具种类
附件1
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机械购置累加补贴申报表
购置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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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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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机具照片 (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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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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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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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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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机械 信息 |
机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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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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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牌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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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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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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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信息 |
购机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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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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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补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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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销售 信息 |
生产企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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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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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企业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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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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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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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受理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 字: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购机者承诺 |
本人知晓补贴政策和要求条件,对购机和开展生产作业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购机者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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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申报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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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种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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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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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机者姓名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 号码 |
手机 号码 |
机具名称 品牌及型号 |
生产厂家 |
机车牌照号 机具出厂编号 |
发票号 购机时间 |
销售企业 |
数量 |
销售价格 |
国补资金额 |
作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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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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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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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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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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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省级累加补贴资金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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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种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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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盖章)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单位: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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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机者 姓 名 |
家庭住址 |
开户行 |
银行卡号 |
机具名称 |
数量 |
单台销售价格 |
县级测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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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格 |
最低价格20% |
销售价格50% |
国补资金 |
累加补贴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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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签字 |
填报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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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累加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一、购机者申报补贴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机具作业平台数据、乡村作业证明
3.人机合影
4.机车落户行驶证复印件
5.银行卡号
二、乡镇上报需提供材料:
1.申报表
2.累加补贴信息表
3.累加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5
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机具种类
1.180马力(含180马力)以上拖拉机
2.翻转犁
3.具有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
4.圆盘耙
5.打(压)捆机
6.安装打捆装置的收获机
7.搂草机
8.秸秆粉碎还田机
9.水稻秸秆深埋旋耕机
10.埋茬起浆机(水田搅浆平地机)
11.免耕播种机
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印发 |
文件解读地址:http://www.keshan.gov.cn/pages/5f90f0e21d41c8d5592d0c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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