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材料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离婚)等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的一类储蓄卡(工资卡)
二、购房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2、《黑龙江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
3、《商品房登记备案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要件材料在综合柜员窗口申请办理
2、中心受理审批
3、在综合柜员窗口签订 《抵押借款合同》
4、在受理大厅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北三区房产抵押信息共享数据可查即可办理放款其他县(市)区受理的货款中心,收到 《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放款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主办:克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克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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